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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金融学院计算机与数学学院班主任(学业导师)管理办法
2025-04-14 14:04  

为贯彻落实《哈尔滨金融学院班主任(学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计算机与数学学院学科特色及学生培养实际,进一步加强班主任(学业导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业指导、学风建设中的核心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本办法适用于计算机与数学学院全体班主任(学业导师)的选聘、管理、考核及激励工作,每个班级配备1名班主任(学业导师),实行班主任与学业导师双责合一制度。

任职条件

(一)政治强,思想素质好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育人全过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备一定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

(二)业务精,专业水平高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需求,能够准确把握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教风端正,教学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了解教学实际情况,能够投入足够精力和时间对学生进行指导,有较强的专业指导能力和科研能力,热心教学工作。

(三)作风正奉献精神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纪律严、作风正,潜心教书育人,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组织机构

成立计算机与数学学院班主任(学业导师)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  鹏  吴  波

副组长:左玉帅  许  毅  李  俭  

成  员:李  蕾  王微微  李康乐  刘明刚  庞淑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俭担任,成员由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四、选聘程序

报名与推荐

每学年秋季学期第2周前,教师自愿申报或教研室推荐指定,填写《班主任(学业导师)申请表》。

审核与公示

领导小组综合评议后确定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报学校学生处、教务处备案。

动态调整

因工作调动、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需调整的,由领导小组在1个月内完成补聘。

五、岗位职责

(一)注重价值引领。教育学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指导全过程,及时关注学生的学习与身心健康,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做学生的人生导师和知心朋友。每月至少组织1次主题班会,结合专业开展课程思政,每学期与班级学生谈话覆盖率达100%

(二)涵养优良学风帮助学生建立专业认知,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有针对性地制定学习计划,开展学业帮扶,提高学生专业学习兴趣与专业自信心。充分利用雨课堂引导学生开展自主学习、互助学习、合作学习,指导学生积极使用各类图书、期刊及视频等优质教学资源。配合辅导员做好日常学风督导等工作。每学期开展2次学业分析会,针对挂科率超15%的课程制定帮扶计划

(三)指导学生制定个人学习与发展规划。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导制定个人发展规划,明确学习和发展目标及职业生涯规划每学年审核修订,重点跟踪学业困难学生。

(四)培养探究精神和科研能力。指导学生开展创新训练、学科竞赛等活动。鼓励班主任(学业导师)将自己主持的科研课题介绍给学生,让学有余力的学生参与科研工作,进一步提高学生创新素质、创造能力及创业意识。每年至少指导1项学生科研项目或学科竞赛;向学生开放本人科研课题,吸纳优秀学生参与。

(五)打造学习共同体。根据学生自身特点组建学习兴趣小组,培养跨学科思维意识,探索学生应用性学习、整合性学习、高阶性学习的培养路径,开拓学生学习视野,提升学生就业能力。指导新生制定《个人发展计划书》,每学年审核修订,重点跟踪学业困难学生。组建学习互助小组,依托雨课堂推送专业资源,每周线上答疑不少于1次。

(六)做好与辅导员及任课教师的沟通交流。配合辅导员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法制纪律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协助辅导员共同做好三进”“五进工作、班级党团组织建设和指导等工作,及时掌握学生动态,关注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协助预防和处置学生中群体性突发事件。联合任课教师深入班级了解和督促学生的学业情况,注重对优秀学生的培养,及时指导和帮助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每月与辅导员、任课教师沟通1次,协同处理班级事务;参与三进五进工作,每学期走访学生宿舍不少于4次,深入一站式社区不少于3次。

六、工作考核

(一)考核机制

1.考核小组

由党总支副书记、教学副院长、辅导员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等次评定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2.考核内容

1过程考核(50%工作记录本、班会材料、谈心谈话记录等;

2结果考核(30%):班级挂科率、四六级通过率、竞赛获奖率等;毕业班毕业去向落实率;

3学生评价(20%):学生代表匿名满意度调查(低于60%为不合格)

4)在考核中如出现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因工作失误发生严重责任事故的、严重违背师德规范,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的、组织纪律性差、不参加班级任何活动的,其考核结果认定为不合格。

(二)奖惩措施

班主任(学业导师)津贴标准为每学年10课时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优模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参考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须至少担任1年班主任(学业导师)并考核合格。

优秀: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班主任(学业导师)津贴为每学年15课时

不合格:取消班主任(学业导师)工作量,一年内不能申报各类教学、科研立项、奖励以及晋升职称等工作。

七、附则

本办法由计算机与数学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计算机与数学学院

202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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