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哈尔滨金融学院班主任(学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计算机与数学学院学科特色及学生培养实际,进一步加强班主任(学业导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业指导、学风建设中的核心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本办法适用于计算机与数学学院全体班主任(学业导师)的选聘、管理、考核及激励工作,每个班级配备1名班主任(学业导师),实行班主任与学业导师双责合一制度。
二、任职条件
(一)政治强,思想素质好。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育人全过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备一定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
(二)业务精,专业水平高。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需求,能够准确把握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教风端正,教学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了解教学实际情况,能够投入足够精力和时间对学生进行指导,有较强的专业指导能力和科研能力,热心教学工作。
(三)作风正,奉献精神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纪律严、作风正,潜心教书育人,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组织机构
成立计算机与数学学院班主任(学业导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鹏 吴 波
副组长:左玉帅 许 毅 李 俭
成 员:李 蕾 王微微 李康乐 刘明刚 庞淑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俭担任,成员由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与推荐
每学年秋季学期第2周前,教师自愿申报或教研室推荐、指定,填写《班主任(学业导师)申请表》。
(二)审核与公示
领导小组综合评议后确定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报学校学生处、教务处备案。
(三)动态调整
因工作调动、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需调整的,由领导小组在1个月内完成补聘。
五、岗位职责
(一)注重价值引领。教育学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指导全过程,及时关注学生的学习与身心健康,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做学生的人生导师和知心朋友。每月至少组织1次主题班会,结合专业开展课程思政,每学期与班级学生谈话覆盖率达100%。
(二)涵养优良学风。帮助学生建立专业认知,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有针对性地制定学习计划,开展学业帮扶,提高学生专业学习兴趣与专业自信心。充分利用“雨课堂”引导学生开展自主学习、互助学习、合作学习,指导学生积极使用各类图书、期刊及视频等优质教学资源。配合辅导员做好日常学风督导等工作。每学期开展2次学业分析会,针对挂科率超15%的课程制定帮扶计划。
(三)指导学生制定个人学习与发展规划。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导制定个人发展规划,明确学习和发展目标及职业生涯规划,每学年审核修订,重点跟踪学业困难学生。
(四)培养探究精神和科研能力。指导学生开展创新训练、学科竞赛等活动。鼓励班主任(学业导师)将自己主持的科研课题介绍给学生,让学有余力的学生参与科研工作,进一步提高学生创新素质、创造能力及创业意识。每年至少指导1项学生科研项目或学科竞赛;向学生开放本人科研课题,吸纳优秀学生参与。
(五)打造学习共同体。根据学生自身特点组建学习兴趣小组,培养跨学科思维意识,探索学生应用性学习、整合性学习、高阶性学习的培养路径,开拓学生学习视野,提升学生就业能力。指导新生制定《个人发展计划书》,每学年审核修订,重点跟踪学业困难学生。组建“学习互助小组”,依托“雨课堂”推送专业资源,每周线上答疑不少于1次。
(六)做好与辅导员及任课教师的沟通交流。配合辅导员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法制纪律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协助辅导员共同做好“三进”“五进”工作、班级党团组织建设和指导等工作,及时掌握学生动态,关注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协助预防和处置学生中群体性突发事件。联合任课教师深入班级了解和督促学生的学业情况,注重对优秀学生的培养,及时指导和帮助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每月与辅导员、任课教师沟通1次,协同处理班级事务;参与“三进五进”工作,每学期走访学生宿舍不少于4次,深入“一站式”社区不少于3次。
六、工作考核
(一)考核机制
1.考核小组
由党总支副书记、教学副院长、辅导员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等次评定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2.考核内容
(1)过程考核(50%):工作记录本、班会材料、谈心谈话记录等;
(2)结果考核(30%):班级挂科率、四六级通过率、竞赛获奖率等;毕业班毕业去向落实率;
(3)学生评价(20%):学生代表匿名满意度调查(低于60%为不合格);
(4)在考核中如出现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因工作失误发生严重责任事故的、严重违背师德规范,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的、组织纪律性差、不参加班级任何活动的,其考核结果认定为不合格。
(二)奖惩措施
班主任(学业导师)津贴标准为每学年10课时。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优模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参考。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须至少担任1年班主任(学业导师)并考核合格。
优秀: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班主任(学业导师)津贴为每学年15课时;
不合格:取消班主任(学业导师)工作量,一年内不能申报各类教学、科研立项、奖励以及晋升职称等工作。
七、附则
本办法由计算机与数学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计算机与数学学院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