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按照省教育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的工作要求,我院在增补了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之后,对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进行了调整。调整如下:
新增学生(1人) |
撤销学生(1人) |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1 |
贾小楠 |
22103110131 |
1 |
张雅 |
22103110144 |
以上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8日。如有异议,请反馈到会计楼413,或致电0451-83145385。
计算机与数学学院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