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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的办法
2012-05-18 16:52 刘泽洪 

                         评选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的办法

  一、评选条件  

优秀团员标准:

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远大的理想,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坚决贯彻 “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道德修养;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模范遵守团的纪律,积极参加学校和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成为团员中的表率;努力学习专业文化知识,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量化考核 90 分以上并在班级排 20 名,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前 45%

优秀团干部标准:

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科学的社会理想,坚定政治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质;认真并带领团员学习邓小平理论;热心共青团工作,自觉主动地开展支部活动,做同学的知心朋友;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团员中有较高的威信;组织同学参加好学校的各项活动和团支部活动;带头学好专业文化知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习成绩优良。量化考核分 90 分以上并在班级排 15 名,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前 50% 。

优秀团支部:

支委会成员团结协作,作风正派,战斗堡垒作用突出,威信高,活动开展丰富多彩,富有成效,坚持团日活动,支部风气正,学风好,团员青年积极上进,关心集体,团结互助,文明守纪,评选条件依据《团支部考核办法》。

二、评选比例

1 、优秀团员评选的比例为团员总数的 3%

2 、优秀团干部评选的比例按团员总数的 3%

3 、优秀团支部评选比例为支部总数的 3%

三、评选办法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每学年评选一次,时间为每年九月中旬各系团总支组织评选并组织填写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审批表,优秀团支部事迹材料,报校团委,由学校审批。

四、奖励办法

被评为校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的个人或单位,颁发证书、奖状及奖品,校团委要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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