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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数学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试行)
2025-12-10 13:51  

一、总则

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与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1号)、《哈尔滨金融学院章程》及《哈尔滨金融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制定本细则。

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一)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计算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由第一课堂、第二课堂两部分成绩构成,第一课堂成绩占65%,第二课堂成绩占35%。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第一课堂学分绩点*65%+第二课堂学分绩点*35%

  1. 第一课堂学分绩点成绩计算

    第一课堂是指学生参加学期期末课程考试(含考课)成绩,补考、缓考后从教务系统导出。第一课堂学分绩点计算:

  2. 第二课堂学分绩点成绩计算

    第二课堂设置思想品德修养、实践能力训练、创新能力培养、人文素质拓展、社会能力提升”5个模块,每个模块独立设置学分。思想品德修养模块占2.5学分,实践能力训练模块占2学分(社会实践1学分、公益劳动1学分),创新能力培养模块占2学分(创新创业综合训练1学分、课外科技活动1学分),人文素质拓展模块占2学分,社会能力提升模块占1.5个学分,5个模块共10学分,每个模块成绩按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标准计分,满分100分。第二课堂学分绩点计算:

     

    三、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方法和程序

    (一)组织机构

    计算机与数学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

     长: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副组长:学院学工办负责人

     员:全体辅导员

    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

    小组成员由班委会、团支部推荐5名班委代表和2名普通同学代表组成,班委代表一般应包括班长、团支书、纪律委员(纪检委员、量化委员)。

    (二)认定标准

    1.思想品德修养模块中行为表现加减分以学校、部处、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为准。

    2.实践能力训练模块中社会实践、公益劳动、社会实践奖项等项目加分,由校团委、院团委最终认定为准。

    3.创新能力培养模块中参加讲座培训以学校、部处、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技能竞赛奖项认定时间以证书时间为准,同时需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创项目、科研课题、论文和专利认定时需同时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由各学院组织统一认定;模块中未列范围的奖项和活动,由学院酌情参照标准认定。

    4.人文素质拓展模块中参加各级各类文体活动、竞赛、训练,在文体竞赛及演出获奖,加分以学校、部处、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文体竞赛及演出获奖、职业资格证书认定加分时需同时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社会能力提升模块学校、部处、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6.学生在申报第二课堂分值认定材料时应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虚假行为,取消该项目所得分数,并在该项目模块总分中扣除等量分数,情节严重者按考试违纪处理。辅导员、系在核实、复核材料时应客观、公正,如有作假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学生毕业时将在校期间第二课堂获得学分情况记入本人档案。

    7.第二课堂各模块不同项目可累计加分,但各模块总分不超过100分;同一项目只计最高分,不累加。各模块学分认定标准分别见表1(思想品德修养模块)、表2(实践能力训练模块)、表3(创新能力培养模块)、表4(人文素质拓展模块)、表5(社会能力提升模块)

    (三)认定流程

    1.学生主动申报。学生本人每两周申报一次参与的第二课堂学分情况,填写《第二课堂学分认证申报表》(附件1递交至各班级认证测评小组,经认证测评小组审批后进行学分确认,并计入《第二课堂学分认证汇总表》(附件2,如出现遗漏申报情况,原则上补报时间不超过活动结束后的三周。需考察整个学期表现后认定的学分应在本学期末完成申请、审核、认定和公示工作。

    2.班级测评小组测算、公示。每学期开学第一周班级认证测评小组负责将班级每名学生的《第二课堂学分认证申报表》进行汇总,整理本班《第二课堂学分认证汇总表》并在全班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交学院复审。在公示期间,学生如对成绩有异议,首先由辅导员调查、核实,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测评工作小组提出复核认定。

    3.学院审核、备案。班级审核公示后的《第二课堂学分认证汇总表》由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进行复审,复审存疑的班级重新审核、公示《第二课堂学分认证汇总表》;复审无误的则最终认定第二课堂学分。各班级《第二课堂学分认证申报表》《第二课堂学分认证汇总表》及佐证材料分班级、分类别整理,由学院学工办负责人负责保管并归档。

    计算机与数学学院

    202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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